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程序
一、 用人单位持以下材料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企业管理科申请服务型(商贸)企业资质认定:
⒈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申请(企业盖章);
⒉《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企业盖章);
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⒋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国税登记证及地税登记证);
⒌企业全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⒍企业工资支付凭证(上月工资发放表、会计凭证复印件);
⒎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⒏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连云港市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及复印件一份;
⒐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社会保险增减明细表、劳动部门核定单、地税部门缴费收据);
⒑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单位为职工办理档案托管协议书复印件;
11. 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用人单位经资质认定后向企业管理科报送以下材料申办社保补贴:
1、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企业管理科提交的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季审核);
2、《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
3、《连云港市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一式两份;
4、《申请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5、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一份;
6、《连云港市招收失业人员花名册》及《连云港市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复印件一份;
7、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增减明细表及缴费核定单、地税部门缴费单据复印件各一份;
8、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材料复印件一份;
9、《连云港市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个人明细表》(上报电子表格)。
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于每季度末20天内审核汇总,填写《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转同级财政部门。
四、劳动保障部门待收到财政部门补贴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拨付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以及申报手续和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单位,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连云港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