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培训须知
一、 培训对象:市属企业下岗、失业职工。
二、 报名提交材料:“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居民身份证”及免冠照片一张。
三、 办理程序:
1、 填写“连云港市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报名登记表”。
2、 失业职工应按所报专业根据通知到相应培训单位参加培训,不得无故旷课。
3、 学员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发给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就业培训结业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地点:各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市就业训练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