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延期时须提供下列有效文件材料: 1、 境外人员在江苏就业延期年检延期申请表; 2、 台、港、澳人员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 《台港澳人员就业》或《华侨回国就业证》复印件; 4、 《暂住证》复印件; 5、 聘用单位与受聘者签定的劳动合同; 6、 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应持以上资料前往连云港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
地址:新浦朝阳东路1号 市劳动保障局一楼大厅13号窗口
对台港澳人员放宽就业期限的办证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台港澳人员可不受投资金额、效益等条件的限制,获得5年内有效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1、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需提供董事会决议,不设立董事会的,需提供企业章程和法定代表人的聘书;
2、享受副总经理以上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
以上表格可在网上下载,也可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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