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江 苏 省 人 事 厅 文 件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苏教指〔2007〕1号
关于举办“江苏省暨南京市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供需洽谈会”的通知
各高校、各市就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定于2007年11月20日-21日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联合举办“江苏省暨南京市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供需洽谈会”。具体工作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生人才市场、江苏省职业介绍中心、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请各地认真组织,积极发动用人单位参加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活动。请各高校引导毕业生有序、理性参会。具体参会事项和要求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人才市场、江苏省职业介绍中心、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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